
金融是“强国之命脉”,擘画中国式现代化宏伟全局。
3月20日,司法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联合研究起草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(草案)》(简称草案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、综合性、统领性法律,草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,着力解决制约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,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。
据了解,草案共11章95条,全面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法治建设成果和经验,立足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,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、理论创新和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改革成果、有效做法转化为全行业和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,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,标志着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从“分业立法”向“基础统合”迈出关键一步。
为金融强国筑牢法治基石
制定金融法,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金融实践创新、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持续深入推进,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。与此同时,我国金融领域仍然面临着金融风险隐患多,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,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,金融法律体系协调性不足、缺乏基础性法律规制等问题。
新时代新征程,对金融法律顶层设计、制度供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。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,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加快建设金融强国。2024年7月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制定金融法作出部署,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,并就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等进行了具体部署。
业内普遍认为,有必要制定一部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,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、理论创新和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改革成果、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规范,协调金融各领域主要制度,聚焦突出问题予以规制,提高金融法治与金融实践的匹配度和适应性,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,金融法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、综合性、统领性法律,采取通则性立法模式,从顶层设计和宏观层面及时覆盖法律空白。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、全面性,逻辑严密、层次分明,全面覆盖了现代金融体系各方面全过程的基本法律规范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金融法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“1”。银行、保险、证券等领域的法律“N”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“X”,需与“1”确定的基本规定对标对表、立修并重,具体规范各领域的金融活动,“1+N+X”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。
制定金融法,有利于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,全面加强金融法治整体统筹和系统安排,为其他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提供基本法律框架、原则和遵循,增强金融法律体系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,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
具体来看,草案共11章95条,内容涵盖金融工作总则、现代中央银行制度、金融机构监管、金融产品服务、金融市场运行、金融基础设施、全面监管机制、风险处置、发展与安全、法律责任等十大核心板块,形成逻辑严密、覆盖全面的法治框架。
草案明确了金融工作方向性总体性要求: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。确立建设金融强国、有力支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立法目的。
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成为草案的一大亮点。草案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职能定位,不断完善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,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,强化其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的核心职责。这一制度安排与近年来我国货币政策调控实践相衔接,为应对复杂经济金融形势、防范系统性风险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。
在金融机构监管方面,草案对金融机构准入、经营、退出实施全流程规范,明确设立审批制度和重大事项变更核准要求,从源头上防范机构经营风险。在监管覆盖面上,草案明确金融各领域监管职责和央地监管分工,并建立兜底监管机制,实现监管全覆盖。完善金融消费者、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。同时,对监管协同、履职保障和追责问责提出明确要求,要求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,健全反洗钱监管制度,提高金融安全保障能力,为人民群众“钱袋子”安全筑牢法治屏障。
在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方面,草案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,明确风险处置责任分工,着力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措施,强化风险处置资源保障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
值得一提的是,草案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,着力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,切实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,明确要深化金融改革,扩大金融开放,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。
最新金融数据显示,2026年2月末,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达451.4万亿元,人民币贷款余额277.52万亿元,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7.31万亿元,同比增长11.6%,其中,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74.15万亿元,同比增长6.1%,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持续提升。
此外,在强化法律责任方面,草案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,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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